现将《陇县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名单》(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天(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来访形式向陇县文化和旅游局反馈,逾期不再受理。
受理单位:陇县文化和旅游局文化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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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陇县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名单
陇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