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网上有一些舆论,说部分从事美股港股的交易员收到了电话,说自称税务局的,提示公民自查境外收入,要主动申报纳税。
还有少数大V最近也收到了电话,说对方表示自己知道他有境外账户,希望来对接纳税,还详细说明了需要交的钱,部分是分红,部分是盈利。
但是这位大V表示算了算感觉怪怪的,因为自己赚钱了扣税,亏钱了没事,假如自己去年亏了十万,不交税,今年赚了十万,交税两万。一来二去不赚不赔,但是交税两万。
消息是真的还是假的,我们不好判断,毕竟如果是假消息,应该给他封号。到现在还没有封锁消息,也没有辟谣,说明可能是真的。
我们不去讨论事情为真会有什么影响,因为做投资就是做投资,买股票就像是开公司,去年公司亏损,自然不需要纳税,今年公司赚了钱,增值税是要交一点的。
但是立华我比较好奇的是,为什么资本利得纳税标准是齐齐的20%,因为营业税也好,增值税也罢,标准都没有这么高。
简易计算法的增值税标准是3%,属于公司经营的资本利得,而且不少工业园区里面当地政府还会进行适当的退税,因为实实在在创造了就业,也创造了。去境外炒股,亏损了亏损的是自己的钱,赚钱了要拿回来,那就是给国家创造外汇。
理论上亏钱和赚钱的时候,性质和经营公司是一样的,而且还有十多种情形可以免除公司增值税,为什么到了个人投资,税率就这么高呢?
如果我们不把炒股看成一种投资,而是看成一种劳动报酬,那按照个税标准来征收的话,个税是阶梯征税的。
理论上如果去境外炒股和个人劳动性质一样,那么为什么到了收税的时候,税率这么低呢?
总而言之目前网上的言论存在许多技术性的问题,这些言论看起来搞得我们的税务部门和智障一样,甚至不是在依法征税,因为不管怎么定性这个税收性质,都有成熟的办法来征收。
当作投资来收,税点不应该这么高,当作个税来收,税率不应该这么齐,当作炒股来收,第二年也应该免分红税,鼓励长期持有价值投资,实在是不知道以什么名目收税。
目前出来的这些舆论后面又没有见到一个成熟的办法或者方案出来。也不能按照网友发出来的相关信息,推导出来这个办法,这就很反常了。
我认为我们税务部门的专业能力不至于这么差,这个事情必然有很大蹊跷。
不能说收税是因为我缺钱,所以找你收税,这是不行的,这是苛捐杂税,是要出事的。因为公家办事,要讲究名正言顺。
我们读者朋友看到这种消息,也应该擦亮双眼,仔细辨别,既要当心非法行政,又要警惕造谣传谣。擦亮眼睛,仔细想想,不管是哪种情况,都对我们自己没有坏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