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睢宁县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按照申请审核程序,由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公示,户籍所在社区、征收部门和住建部门通过相关信息平台分别对申请人进行审核,有10名申请人拟配租保障性租赁住房(名单附后),现将审核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7月30日,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0516-68063182;0516-68063287
根据《睢宁县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按照申请审核程序,由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公示,户籍所在社区、征收部门和住建部门通过相关信息平台分别对申请人进行审核,有10名申请人拟配租保障性租赁住房(名单附后),现将审核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7月30日,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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