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缴费标准:
·2025年1月1日起,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调整为8073元
·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6%,参保人员每月缴费标准为484.38元
缴费基数暂缓调整:
·鉴于尚未公布2024年度全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全口径平均工资”),为确保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经研究,决定暂缓调整我市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
·待正式公布2024年度全市全口径平均工资后,将依据新缴费基数标准,对相关月份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应缴费额进行差额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