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企业专利观察(PRIP)已经监测到其中一件涉及“5G Polar码”的标准必要专利ZL201810211560.X,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做出了无效决定,结果是在华为修改文本的基础上,继续维持该专利权有效(部分无效)。
5G Polar码是华为在积极参与5G标准制定时所力推的一种信道编码方案,与高通主推的LDPC码一道被3GPP确定为5G的基本编码方案,实现了中国在5G技术上的赶超。
在这一过程中,中国企业之间的抱团也成为5G Polar码成功跻身国际标准的一大特色。
此后,华为利用这一关键专利,已经运用在专利许可谈判中。例如与芬兰手机制造商HMD的许可中,就包括这件专利,HMD也曾对这件专利发起过无效挑战,不过在2023年做出的无效决定中,华为修改后的专利被维持有效了(部分无效)。
迄今为止,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审查记录显示,华为这件专利已经被提起10次无效挑战,除了以上的联发科和HMD之外,另一家或是正在与华为进行许可谈判的纬创旗下的从事网络通讯解决方案的启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WNC)。
其中,隆诺律师事务所代表HMD,汉坤律师事务所代表联发科,柳沈律师事务所代表WNC控股的启佳通讯。
而正是因为这件5G Polar码的专利极为重要,华为在去年首次起诉联发科时,就使用了这件专利,外加其他两家在之前与HMD(ZL201380002080.8)和三星(ZL201110255576.9)交手的专利,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起了对联发科的起诉。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这份无效决定长达84页,不过其中大部分都是华为这件专利的权利要求书内容。实际上,华为这件重要的专利,由于记载了Polar码的编码数字特征,仅权利要求书就独占30页,其中独立权利要求1就独占5页半。
这或许也是从无效的角度来看,挑战这件专利的确存在难度之处。